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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疹是生活中发病率比较高的一种皮肤疾病,该病严重损害皮肤美观,易反复发作,因此要及时诊断,并积极治疗,那么湿疹是怎么诊断的呢?下面,扬州京城皮肤病医院重点讲一下湿疹的诊断依据。
湿疹的诊断依据
1、根据湿疹的特点可诊断湿疹,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
1)慢性病程:时轻时重,反复发作,经久不愈。
2)泛发性:湿疹可以发生于全身任一部位,常见于面部、耳后、四肢屈侧、乳房、手部、阴囊等处,对称分布。
3)瘙痒性:湿疹可伴随剧烈的皮肤瘙痒,阵发性发作,甚至影响患者的睡眠。
4)多形性:湿疹表现出的皮疹是多形态的,可分为原发疹与继发疹。原发疹中有丘疹、水泡等,发疹中有糜烂、渗出等,病人通常同时发生原发疹与继发疹。
5)延性:湿疹容易反复发作,从一部位迁延到另一部位,甚至泛发全身。
6)渗出性:顾名思义,湿疹会有渗出液症状。
2、根据皮损特点可诊断湿疹
湿疹分为急性、亚急性和慢性湿疹。三者并无明显界限,可以相互转变。其中,急性湿疹皮疹表现为多形性、对称分布,倾向渗出;慢性型皮损呈苔藓样变。
3、实验室诊断检查
1)用Tzanck细胞学检查法,如为湿疹,疱底涂片可见有巨细胞。
2)组织病理,表皮内可见水疱或脓疱,c出现网状变形,真皮有大量炎细胞浸润。
3)血常规检查时,湿疹患者会出现白细胞减少的情况。
湿疹的诊断依据就是这些了,详细大家都已经了解了,在出现湿疹症状不能确定时,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及时诊断,积极治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