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京城皮肤病医院是经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一家集医疗、临床、预防、康复、保健服务于...【详细】
湿疹是一种常见的皮肤疾病,通常被认为与过敏有关。无论身体的哪一部分遭受湿疹,都会引发皮损,且伴随严重的瘙痒而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痛苦,甚至影响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。那么湿疹按病程可分为几种症状呢?下面,扬州京城皮肤病医院就详细介绍这个问题。
湿疹按病程可分为三种症状:
第一种、急性湿疹
自觉发痒,皮肤病变多态性,红斑,丘疹,疱疹或水疱密集的整合片剂,易渗漏,状态不清,散布在小丘疹,疱疹周围,常伴有糜烂,结痂,如继发感染,可出现脓疱或痰。适当的治疗可以减轻炎症,并且在2至3周后可以消除皮肤病变,但经常复发,可以转变为亚急性或慢性湿疹。
第二种、亚急性湿疹
急性发作后,湿疹会减轻发红和渗出。它进入亚急性期,可能有丘疹和少量疱疹,呈深红色。水疱和糜烂逐渐痊愈,可能出现鳞屑,瘙痒,病情逐渐好转。由于重新暴露于过敏原,新的刺激物或处理不当以及过度出现或急性发作,某些人可能会发展成慢性湿疹。
第三种、慢性湿疹
常由急性和亚急性期引起,或从炎症开始不是很严重。由于频繁的抓挠,摩擦或其他刺激作用,起初它也可能不明显,因此该疾病的发作是慢性湿疹。其表现是患处的皮肤浸润且厚实,表面粗糙,暗红色或有色素沉着,病变多为局部斑块,常见于手,脚,小腿,肘部,乳房,外阴,肛门等,边缘清晰。该病的病程是慢性的,可以持续数月或数年,并且由于刺激也可以是急性的。
以上就是对湿疹病程及其症状的介绍,慢性湿疹患者中,老年人由于免疫力低下,皮脂膜水分流失,导致其患病率远高于年轻人,更要加强防范措施。